2008年5月1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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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工工地上坠伤 法官病榻前办案
孙聪碧

  本报讯 昨天,从四川到永嘉务工的贺某还不能下地行走,不过心情舒畅了好多:法官日前将公司负责人叫到他的病床前,为他们主持调解,帮他拿到了3.7万元赔偿款。
  贺某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。3月30日,贺某被突然横冲而来的塔吊撞翻,坠落到落差5米多的基坑里,双脚跟骨粉碎性骨折。建筑公司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。
  贺某通过工友索赔无果,请人代写诉状将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。永嘉法院瓯北法庭的法官没有坐等开庭时间的到来,而是主动说服被告进行调解。考虑到贺某骨折未愈,无法走动,法官还将“法庭”搬到了原告的病榻前。
  经调解,被告另行支付原告医疗费、误工费等损失计3.7万元。